這樣分析財務報表,就能看出你應繳哪些稅!
企業會計報表就是企業經營狀況與經營過程的“臉譜”表現,然而對于我們很多財務人員來說,并不把企業的這張“臉譜”當回事,殊不知你企業的一舉一動都寫這在張“臉譜”上,就像一個人快不快樂都寫在臉上一樣。
一、資產負債表“固定資產”期末原值減少,納稅行為何在?
科目核算內容: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納稅行為何在?
如果企業“固定資產”期末原值減少,說明該企業當期很有可能發生了“固定資產”處置,無論是“利得”還是“損失”,一旦有發生資產處置,就需要繳納資產處置的流轉稅,例如:處置2009年度以前取得的固定資產,納稅人適用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處置2009年度以后取得的固定資產,納稅人應按增值稅稅率繳納增值稅。
因此,企業固定資產原值減少,是不是有對應的納稅行為發生,稅務部門從報表一看便知。
部分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征收率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
二、資產負債表“預收賬款”期末余額很大,納稅行為何在?
科目核算內容:
預收賬款科目核算企業按照合同規定或交易雙方之約定,而向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的單位在未發出商品或提供勞務時預收的款項。
納稅行為何在?
企業如果“預收賬款”余額長期很大,說明企業貨款或服務費已收,貨物有可能已經發送或勞務已經提供;也有可能是因為企業收到提供建筑服務或租賃服務的預收款等現象,但沒有開具對應業務的發票或確認對應業務的納稅收入。
因此,企業“預收賬款”余額長期很大,所對應的稅收是否都已經繳納,稅務部門從報表一看便知。
部分政策依據: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三、資產負債表“實收資本”期末余額增加,納稅行為何在?
科目核算內容:
實收資本是指企業的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議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納稅行為何在?
企業如果“實收資本”期末余額增加了,說明企業有可能追加了投資,實收資本的增加很有可能應補繳印花稅。根據規定,“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應補貼印花。
因此,“實收資本”期末余額的增加,是否有對應的納稅行為發生,稅務部門從報表一看便知。
部分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
四、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期末余額長期很大,納稅行為何在?
科目核算內容:
貨幣資金是指企業經營資金在周轉過程中停留在貨幣形態上的那部分資金。
納稅行為何在?
對于很多中小企業而言,“貨幣資金”期末余額長期很大,很有可能是因為“白條抵庫”、“收到貨款掛往來未確認收入”等現象,這樣一來,很有可能說明企業有推遲納稅的嫌疑。
因此,企業貨幣資金余額的變動,也是稅務部門重點關注的納稅稽查點之一。
五、資產負債表“在建工程”余額長期存在,納稅行為何在?
科目核算內容:
在建工程指企業固定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納稅行為何在?
企業“在建工程”余額長期存在,很有可能企業所建工程早已經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或已經完工使用,而沒有結轉為固定資產,如:推遲房屋、建筑物的在建工程的結轉,推遲結轉很有可能是為了推遲繳納“房產稅”等嫌疑。
因此,企業在建工程是否都按時結轉,稅務部門從報表一看便知。
部分政策依據:
《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第8號)
六、資產負債表“盈余公積”期末余額減少,納稅行為何在?
科目核算內容:
盈余公積是指企業從稅后利潤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業內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積累。
納稅行為何在?
企業“盈余公積”期末余額減少,很有可能是因為企業用盈余公積轉增了資本,如果企業發生盈余公積轉增資本,實際上是該公司將盈余公積金向股東分配了股息、紅利,股東再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注冊資本。對于個人投資者而言,應由公司代扣代繳個人股東所增加部分的個人所得稅。
因此,企業“盈余公積”的減少,是否有對應納稅行為的發生,稅務部門從報表一看便知。
部分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增注冊資本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3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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